查看原文
其他

【津法漫聊】7名“女友”领刑,甜蜜网恋竟是“桃色陷阱”!

重庆江津法院 重庆江津法院 2021-04-25

近日,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龙、杨某乐等人涉嫌犯诈骗罪一案并一审宣判。




2019年1月10日,民警在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先后将7名被告人抓获。案发后,7名被告人将诈骗赃款如数退还给了被害人。



依法判决

江津法院审理认为,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,其中王某龙、李某杰涉案数额巨大,赵某娜等五人涉案数额较大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7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并自愿认罪认罚。




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情节、危害后果及认罪、悔罪态度,江津法院遂作出以下判决:

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龙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;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杰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;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;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;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龙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;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云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;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。



随着网络的普及,网络逐渐成为人们寻找感情对象、交友的一个途径。但是,大家在网络交友过程中,一定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,及时、认真核实对方身份,尤其在涉及钱财问题时,不要轻信任何借口、说辞,防止落入骗子的圈套。



▼往期精彩回顾▼因千元被实名曝光!值得吗?江津法院开庭排期安排表(2019.11.18—11.22)【司法拍卖】不到15万,买百平米好房!心动了没?


供稿:石磊

编辑:“法庭内外”新媒体工作室

你点的每个赞,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